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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航陳峰被判12年,罪名是 ?
時間:2025-07-19 15:11:18 出處:焦點閱讀(143)
文丨詹詹編輯丨杜海
來源丨新商悟
(本文約為400字)
被采取強制措施多年后,海航海航集團原董事長陳峰和相關高管,陳峰迎來了法院的被判宣判。
7月17日消息顯示,年罪陳峰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,海航并處2.61億元罰沒,陳峰除去自2021年起被羈押的被判3年多,刑期要至2033年底。年罪一同被判決的海航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、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啟發等人。陳峰
這位曾掌舵萬億資產的被判航空大亨,被指控的年罪三項罪名分別是:損害上市公司利益、騙取貸款、海航職務侵占。陳峰
2018-2020 年間,被判陳峰組織指使9家上市公司隱瞞 550 億元非經營性關聯交易、6 家公司隱瞞650億元違規擔保,直接導致海航資金鏈斷裂,債務危機爆發。
其次,為維持高杠桿擴張,陳峰通過虛構貿易背景、重復抵押等手段騙取銀行貸款,將金融機構拖入風險漩渦。
此外,陳峰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產,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嚴重錯位。【《新商悟》出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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